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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2-07-18 06:57:51|浏览次数:549

  7月13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

  此次整治工作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五大领域,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省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交通物流领域,重点整治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随意调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不公示或价格欺诈等行为。

  水电气暖领域,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费用、自立项目乱收费等行为。

  地方财经领域,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乱收费,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金融领域,重点整治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利用优势地位转嫁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领域,重点整治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评比等并收费,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

  据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联合检查、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持续至11月底结束。对涉企违规收费主体,有关部门将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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