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
贵州省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两不愁三保障”以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社区服务等内容,常态化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240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4532人,党纪政务处分31334人,移送检察机关664人,问责3272人。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常态化纠治靶点
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涉及乡村振兴、普惠民生等方面,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更高标准、更高期待。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党中央设立5年过渡期,提出“四个不摘”要求,推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落实情况来看,当前依然存在一些短板,有的帮扶政策调整优化不及时、政策落实不充分、政策衔接不到位;有的地方存在监测对象“应纳未纳”现象,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够完善;有的地方防止返贫监测风险措施不规范不完善,结对帮扶衔接不顺畅、不扎实,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规范,存在闲置浪费现象。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会直接影响脱贫地区工作效果的稳定性,关系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大计。
城市社区民生领域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城市社区居民民生问题关注度不断提高,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交通保障、市场管理、城市建设、社区管理等诸多领域供需矛盾显现,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与群众期待有差距。如,一些地方在教辅材料征订、校服定制采购、学生营养餐管理等方面,出现违规招标承包、乱收费、吃回扣等问题。又如,有的医疗服务机构违规线下采购,虚报采购价格,过度用药、过度治疗,增加群众就医负担。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方面。通过一个阶段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群众切身利益得到较好维护,但整治成效巩固提升还与群众期待有差距。如,有的地方和部门民生保障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不严格,在资金申报、审批、核发等环节程序不规范,导致个别干部在民生政策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敷衍了事。又如,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直接或变相骗取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这些问题都要求专项治理要常态化、长期性开展,更加注重治理成果的巩固和提升。
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方面。通过近年来的专项治理,基层“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但一些地方、领域和行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依然树倒根存、屡纠屡犯,呈现出形式多样、手段翻新、表现隐蔽倾向。如,有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只进行安排部署,没有对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协调指挥。又如,有的干部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准备不足、缺乏后劲,存在“守摊心理”“中游心态”,工作思考不深、浮于表面。再如,有的执行政策习惯层层加码或简单机械一刀切,“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网络投票评比考核”问题依然存在。
深化规律性认识,扎实织密联系服务群众纽带
民生领域点多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加之当前一些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表现不一、手段多样、危害巨大。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精准把握四个“任重道远”阶段性特征,不断深化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规律性认识。
要增强政治意识,坚决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对党忠诚、人民至上根本要求,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党委(党组)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工作、细化分解责任、实地调研指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深入落实,坚决防止“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
要运用系统思维,贯通联动施治。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贯通起来,将一体推进“三不腐”要求贯彻落实到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中,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地区作风建设的领导统筹,提高作风治理的前瞻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将惩治震慑、制度约束和提高觉悟作为整体目标,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促进作用,通过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等手段,推动民生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细化廉洁风险防控措施,梳理民生领域政策、资金、项目、物资等的监督管理制度漏洞,确保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举措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监督执纪执法。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提升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中集中反映的问题和信访举报量常年居高不下的行业领域,统筹“室组”联动、市县联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深化运用纪法两把“尺子”,不断提高精准监督、精准执纪执法、精准问责的能力,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实现民生领域监督“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提升整治质效,打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堵点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当前,党带领人民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汲取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和正风肃纪反腐历史经验,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完善治理理念、治理机制、治理模式、治理方法,常态化深入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党委(党组)自觉主动把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突出位置进行部署整治,落实到政治教育、中心组学习、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日常监督管理的方方面面。要督促各级一把手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统筹谋划,及时深入分析研究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具体表现,精准把握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抓好专项整治,以纲带目推动行业及系统治理。要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积极当好参谋助手,深入查找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好各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涉及民生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全周期管理,既要抓好各项监督的精准分工,又要及时跟踪调度了解工作落实情况。要将各级一把手抓乡村振兴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范畴,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着重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四个不摘”要求落实的监督检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药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地方特点、行业特点,找准切口开展专项整治,把正风肃纪反腐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监督制度紧密结合起来,推动监督有机融入治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在强化监督、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防范在前,与时俱进推动制度创新,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要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的“四边”工作法,进一步固化完善脱贫攻坚期间探索的“一台账、两清单、双问责、双销号”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把纠治工作真正做到群众心坎上。要深化以案促改,着眼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导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强化监管、抓早抓小,实现监督与治理同频共振。
充分运用党的政策策略激励担当作为。坚持处理好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纪执法和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激励担当作为的关系,既把组织的厚爱体现到位,又把纪法的威严彰显到位。紧盯民生领域审核把关走过场、吃拿卡要、截留挪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对敢在群众身上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克服问责泛化、基层化现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失、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出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推进“纪、法、情、理”融合,鼓励各级干部秉公用权、勇于创新、担当作为。(贵州省纪委监委课题组,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2年9月29日理论周刊第7版)